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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年股東臨時會
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事暨受理提名公告
⼀、 主旨
英屬開曼群島商現代財富控股有限公司(下稱本公司)受理董事(含獨⽴董事)候選⼈提名相關事宜。
二、依據
依公司法第 192 條之 1 規定及本公司 115 年 2 ⽉ 12 ⽇董事會決議辦理。
三、 作業流程
- (一)提名股東資格:持有已發⾏股份總數百分之⼀以上股份之股東,得以書⾯向公司提出 董事(含獨⽴董事)候選⼈名單。
- (二)應選名額:7 名(含獨⽴董事 3 名),不同性別董事不得少於1 ⼈。股東提名⼈數超過董事應選名額或所提名董事(含獨⽴董事)⼈選不符法定資格者,不列⼊候選⼈名單。
- (三)提名受理期間:115 年 2 ⽉ 13 ⽇起⾄ 115 年 2 ⽉ 23 ⽇⽌。
- (四)提名受理方式採:
- 1. 紙本送達處所:本公司法務暨法遵處(地址: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 5 段 68 號 34 樓)
- 2. 電子送達之電郵地址:legal@maicoin.com
- (五)召開董事會決議候選⼈名單⽇期:預計於 115 年 3 ⽉ 4 ⽇召開。
- (六)其他作業流程說明:
- 1. 凡有意提名之股東,請務必於 115 年 2 ⽉ 23 ⽇下午 5 時前以書⾯送達董事候選⼈提名⽂件;請註明提名⼀般董事或獨⽴董事,並敘明聯絡⼈及聯絡⽅式。
- 2. 郵寄者以郵戳⽇期為憑,並請於信封封⾯上加註「董事(含獨⽴董事)候選⼈提名函件」字樣,並以掛號函件寄達;採電⼦2郵件寄送者以本公司收受電⼦郵件之⽇為憑,請於郵件主旨敘明「董事(含獨⽴董事)候選⼈提名」字樣寄送。
- 3. 於受理期間以外之提名將不列⼊候選⼈名單。
- (七)應檢附資料:「 115年股東臨時會 提名董事(含獨⽴董事)候選⼈送件單」(如附件)。
四、 審查標準
依「公司法及公開發⾏公司獨⽴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」規定,除有下列情事之⼀者 外,應將其列⼊獨⽴董事候選⼈名單:
- (一)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。
- (二)提名股東於停⽌過⼾⽇時,持股未達百分之⼀。
- (三)提名⼈數超過董事應選名額。
- (四)提名股東未敘明被提名⼈姓名、學歷及經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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